和靜縣備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備戰鐵礦3350m以上掛幫礦采掘業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和靜縣備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備戰鐵礦3350m以上掛幫礦采掘業務項目招標人為和靜縣備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和靜縣備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備戰鐵礦3350m以上掛幫礦采掘業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一、項目概況
(一)招標人:和靜縣備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二)項目編號:GK2026-030
(三)項目名稱:和靜縣備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備戰鐵礦3350m以上掛幫礦采掘業務項目
(四)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二、招標范圍
(一)招標范圍:
1)備戰鐵礦3350m以上掛幫礦采掘業務項目;
2)投標人將負責從鑿巖、崩礦、鏟裝、運輸、掘進、支護等所有作業工序,且需將礦石運輸至地表招標人指定堆場進行堆放;
3)詳見工程量清單
4)采掘業務范圍內配套系統(風水管線、照明、通風、供風、供水、供電、排水設備設施等)的安裝、檢修、維護(其中主排水系統、主供風系統、主供電系統由甲方提供);
5)采掘業務范圍主要運輸巷道、安全通道、進回風巷道、井筒、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日常維護;
6)所屬生產、生活區域能源、消防、交通、環境、設備設施等的規范管理,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具體采購內容及要求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要求及規范。
(二)質量標準:工程質量一次性驗收合格,符合現行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相關行業標準和國家規范的標準。
(三)服務期限:365日歷天,具體的開工日期按照甲方的實際要求為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同時持有有效的金屬非金屬礦山采掘施工作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安全生產許可證);
2)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高原類型礦山生產任務的能力。
3.2財務要求
1)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并提供近5年(2021-2025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正文、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內容。
2)納稅人信用等級C級及以上,提供稅務機關出具的信用證明材料。
3.3業績要求
近5年來(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至少2項海拔3400m以上高原礦山建設項目且合同金額不得低于1925.71萬元單個建設施工項目。(或海拔3400m以上高原礦山采掘施工項目),并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原件掃描件或業主單位簽章的證明等業績證明材料。
3.4信譽要求
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新疆地礦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寶地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負面清單,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網(zxgk.court.gov.cn)或國家發展改革委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3.5項目經理要求
1)為投標人正式在冊員工,提供近6個月投標單位繳納的社保繳納證明、正式勞動合同,不得兼職、掛靠,與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無任職沖突,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項目項目負責人。
2)須具備礦業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格并注冊在投標人本單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http://cx.mem.gov.cn/可查詢);(提供身份證、注冊證、安全生產考核證及近六個月社保、業績證明材料)
3)具有至少1項海拔3400m以上高原礦山建設項目(或海拔3400m以上高原礦山采掘施工項目)的管理經驗,提供載有項目負責人姓名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原件掃描件或業主證明等業績證明材料。高原項目經驗時間不低于6年,并提供業績證明。
4)礦山主體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且有10年以上礦山一線從業經歷。無礦業相關職業病及禁忌癥,提供近2年高原體檢合格報告,承諾全程駐場。
5)承包人不得隨意更換項目經理:承包人應遵守第四章合同專用條款3.2.3款規定。(提供承諾書)
6)無行賄犯罪、串通投標等違法記錄(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近5年無重大安全/質量事故責任、無執業資格吊銷、無履約違約記錄,提供信譽承諾函。
3.6技術負責人要求
1)為投標人正式在冊員工,提供近6個月投標單位繳納的社保繳納證明、正式勞動合同,不得兼職、掛靠,與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無任職沖突,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項目技術負責人。
2)具有礦山主體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且有10年以上礦山一線從業經歷,具備5年及以上金屬非金屬礦山采掘工程技術管理經驗。無礦業相關職業病及禁忌癥,提供近2年高原體檢合格報告,承諾全程駐場。且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采礦、井建等礦山相關專業),(提供身份證、職稱證、近六個月社保、業績證明材料);
3)具有至少1項海拔3400m以上高原礦山建設項目(或海拔3400m以上高原礦山采掘施工項目)經驗,提供載有技術負責人姓名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原件掃描件或業主證明等業績證明材料。高原項目經驗時間不低于3年,并提供社保繳納證明。
4)近3 年以技術負責人/項目技術總工身份,完整主導過至少1個與本項目采掘工藝、礦山類型高度匹配的高海拔金屬非金屬礦山采掘項目,且項目無因技術管控失誤導致的安全事故、質量缺陷、工期延誤,需提供業績證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業主技術評價、項目海拔證明等原件掃描件,業績可查可核)。
5)承包人不得隨意更換技術負責人:承包人應遵守第四章合同專用條款3.3.5款規定。(提供承諾書)
3.7安全管理機構及安全負責人要求
1)必須設置單獨的安全管理機構,嚴禁與其他部門合署辦公,并按從業人員的3%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達不到3人的,以3人為最低限。其中,至少一名注冊安全工程師,專職安全員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具備5年及以上礦山安全管理經驗,其中3年及以上與本項目類型(高海拔/地下/露天)匹配的礦山專職安全管理經驗。(提供人員配置清單及人員的身份證、安全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社保證明、業績證明材料)。
2)安全負責人為投標人正式在冊員工,提供近6個月投標單位繳納的社保繳納證明、正式勞動合同,不得兼職、掛靠,與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無任職沖突。(提供身份證、注冊證、安全生產考核證及近六個月社保、業績證明材料)
3)具有礦山主體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且有10年以上礦山一線從業經歷,具備5年及以上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相關管理經驗。無礦業相關職業病及禁忌癥,提供近2年高原體檢合格報告,承諾全程駐場。且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采礦、井建等礦山相關專業)。
4)具有至少1項海拔3400m以上高原礦山建設項目(或海拔3400m以上高原礦山采掘施工項目)經驗,提供載有安全負責人姓名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原件掃描件或業主證明等業績證明材料。高原項目經驗時間不低于3年。
5)須具備礦山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且注冊在投標單位,具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能力。
6)近3年無礦山安全管理相關違法違規記錄,未因安全管控失職導致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無瞞報、遲報事故或被行業主管部門處罰記錄,執業資格未被吊銷 / 暫扣。
注:安全負責人安全管理年限以安全資格證初次領證時間為依據。
3.9其他人員要求
1)項目部按規定應當配備與工程施工作業相適應的采礦、機電、通風、地質、測量(防治水)等專業專職工程技術人員至少各1名,具有初級以上職稱或5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提供人員清單及身份證、職稱證、社保證明等證明材料)
2)項目部按規定應當配備與工程施工作業相適應的五職五科人員(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100%持證;(提供相應的資格證)
3)項目部配置五職五科人員應滿足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下發的《礦山 “五職” 礦長和“五科” 相關人 員范圍及相關要求》。(提供人員清單及身份證、工作證明、社保證明、學歷等證明材料)
4)現場熟練工配置比例不低于60%,管理、技術及安全人員配置能滿足安全運行要求,員工年流失率不超過30%。(提供業主出具的證明及承諾書)
3.10其他要求
1)投標人應仔細閱讀并遵守招標文件第四章中附件10、附件12、附件13、附件14發包人相關管理辦法;(提供承諾書)
2)近五年內無行賄、受賄、造假等不良行為記錄,未發生嚴重違法違規事件,未發生嚴重違約或者環境污染事件;(提供承諾書)
3)投標人近五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設備事故、工亡事故,未發生B類及以上質量事件,12個月以內未發生一般工亡事故;(提供承諾書)
4)投標人近五年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行賄等嚴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行為;(提供承諾書)
5)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時在本項目中投標。(提供本企業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的“營業執照信息及股東出資信息”截圖)
6)投標人須具備承接原施工單位人員、材料、設備、設施等相關資源的經濟實力。
7)投標人需提供擬投入本項目的全套采掘施工設備清單(含設備型號、數量、使用年限、設備狀態),所有設備需為投標人自有,且已完成檢修、須在中標后5日內全部進場,需提供設備購置發票、檢修證明及進場承諾書。
8)投標人需充分踏勘招標項目現場,了解剩余工程量、施工條件及礦山生產銜接要求,投標文件中需包含針對本項目的專項施工方案(含工期銜接、安全生產、高海拔防護措施),方案不合格者直接廢標。
9)中標人需承接原施工單位的現場安全管理、工程銜接等全部工作,無正當理由不得更換項目管理團隊及施工設備,否則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
3.11本次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若投標人提供的合同協議書或竣工驗收證明書中沒有載明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或載明的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與本項目擬任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不一致的,則須提供由該業績的業主方(甲方)出具書面證明材料,證明其實質以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身份參與該項目管理。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6年3月30日10:00(北京時間)起至2026年4月3日18:30(北京時間)止。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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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標項目和靜縣備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備戰鐵礦3350m以上掛幫礦采掘業務項目招標人為和靜縣備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和靜縣備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備戰鐵礦3350m以上掛幫礦采掘業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一、項目概況
(一)招標人:和靜縣備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二)項目編號:GK2026-030
(三)項目名稱:和靜縣備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備戰鐵礦3350m以上掛幫礦采掘業務項目
(四)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二、招標范圍
(一)招標范圍:
1)備戰鐵礦3350m以上掛幫礦采掘業務項目;
2)投標人將負責從鑿巖、崩礦、鏟裝、運輸、掘進、支護等所有作業工序,且需將礦石運輸至地表招標人指定堆場進行堆放;
3)詳見工程量清單
4)采掘業務范圍內配套系統(風水管線、照明、通風、供風、供水、供電、排水設備設施等)的安裝、檢修、維護(其中主排水系統、主供風系統、主供電系統由甲方提供);
5)采掘業務范圍主要運輸巷道、安全通道、進回風巷道、井筒、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日常維護;
6)所屬生產、生活區域能源、消防、交通、環境、設備設施等的規范管理,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具體采購內容及要求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要求及規范。
(二)質量標準:工程質量一次性驗收合格,符合現行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相關行業標準和國家規范的標準。
(三)服務期限:365日歷天,具體的開工日期按照甲方的實際要求為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同時持有有效的金屬非金屬礦山采掘施工作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安全生產許可證);
2)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高原類型礦山生產任務的能力。
3.2財務要求
1)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并提供近5年(2021-2025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正文、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內容。
2)納稅人信用等級C級及以上,提供稅務機關出具的信用證明材料。
3.3業績要求
近5年來(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至少2項海拔3400m以上高原礦山建設項目且合同金額不得低于1925.71萬元單個建設施工項目。(或海拔3400m以上高原礦山采掘施工項目),并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原件掃描件或業主單位簽章的證明等業績證明材料。
3.4信譽要求
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新疆地礦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寶地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負面清單,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網(zxgk.court.gov.cn)或國家發展改革委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3.5項目經理要求
1)為投標人正式在冊員工,提供近6個月投標單位繳納的社保繳納證明、正式勞動合同,不得兼職、掛靠,與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無任職沖突,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項目項目負責人。
2)須具備礦業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格并注冊在投標人本單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http://cx.mem.gov.cn/可查詢);(提供身份證、注冊證、安全生產考核證及近六個月社保、業績證明材料)
3)具有至少1項海拔3400m以上高原礦山建設項目(或海拔3400m以上高原礦山采掘施工項目)的管理經驗,提供載有項目負責人姓名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原件掃描件或業主證明等業績證明材料。高原項目經驗時間不低于6年,并提供業績證明。
4)礦山主體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且有10年以上礦山一線從業經歷。無礦業相關職業病及禁忌癥,提供近2年高原體檢合格報告,承諾全程駐場。
5)承包人不得隨意更換項目經理:承包人應遵守第四章合同專用條款3.2.3款規定。(提供承諾書)
6)無行賄犯罪、串通投標等違法記錄(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近5年無重大安全/質量事故責任、無執業資格吊銷、無履約違約記錄,提供信譽承諾函。
3.6技術負責人要求
1)為投標人正式在冊員工,提供近6個月投標單位繳納的社保繳納證明、正式勞動合同,不得兼職、掛靠,與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無任職沖突,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項目技術負責人。
2)具有礦山主體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且有10年以上礦山一線從業經歷,具備5年及以上金屬非金屬礦山采掘工程技術管理經驗。無礦業相關職業病及禁忌癥,提供近2年高原體檢合格報告,承諾全程駐場。且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采礦、井建等礦山相關專業),(提供身份證、職稱證、近六個月社保、業績證明材料);
3)具有至少1項海拔3400m以上高原礦山建設項目(或海拔3400m以上高原礦山采掘施工項目)經驗,提供載有技術負責人姓名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原件掃描件或業主證明等業績證明材料。高原項目經驗時間不低于3年,并提供社保繳納證明。
4)近3 年以技術負責人/項目技術總工身份,完整主導過至少1個與本項目采掘工藝、礦山類型高度匹配的高海拔金屬非金屬礦山采掘項目,且項目無因技術管控失誤導致的安全事故、質量缺陷、工期延誤,需提供業績證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業主技術評價、項目海拔證明等原件掃描件,業績可查可核)。
5)承包人不得隨意更換技術負責人:承包人應遵守第四章合同專用條款3.3.5款規定。(提供承諾書)
3.7安全管理機構及安全負責人要求
1)必須設置單獨的安全管理機構,嚴禁與其他部門合署辦公,并按從業人員的3%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達不到3人的,以3人為最低限。其中,至少一名注冊安全工程師,專職安全員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具備5年及以上礦山安全管理經驗,其中3年及以上與本項目類型(高海拔/地下/露天)匹配的礦山專職安全管理經驗。(提供人員配置清單及人員的身份證、安全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社保證明、業績證明材料)。
2)安全負責人為投標人正式在冊員工,提供近6個月投標單位繳納的社保繳納證明、正式勞動合同,不得兼職、掛靠,與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無任職沖突。(提供身份證、注冊證、安全生產考核證及近六個月社保、業績證明材料)
3)具有礦山主體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且有10年以上礦山一線從業經歷,具備5年及以上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相關管理經驗。無礦業相關職業病及禁忌癥,提供近2年高原體檢合格報告,承諾全程駐場。且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采礦、井建等礦山相關專業)。
4)具有至少1項海拔3400m以上高原礦山建設項目(或海拔3400m以上高原礦山采掘施工項目)經驗,提供載有安全負責人姓名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原件掃描件或業主證明等業績證明材料。高原項目經驗時間不低于3年。
5)須具備礦山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且注冊在投標單位,具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能力。
6)近3年無礦山安全管理相關違法違規記錄,未因安全管控失職導致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無瞞報、遲報事故或被行業主管部門處罰記錄,執業資格未被吊銷 / 暫扣。
注:安全負責人安全管理年限以安全資格證初次領證時間為依據。
3.9其他人員要求
1)項目部按規定應當配備與工程施工作業相適應的采礦、機電、通風、地質、測量(防治水)等專業專職工程技術人員至少各1名,具有初級以上職稱或5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提供人員清單及身份證、職稱證、社保證明等證明材料)
2)項目部按規定應當配備與工程施工作業相適應的五職五科人員(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100%持證;(提供相應的資格證)
3)項目部配置五職五科人員應滿足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下發的《礦山 “五職” 礦長和“五科” 相關人 員范圍及相關要求》。(提供人員清單及身份證、工作證明、社保證明、學歷等證明材料)
4)現場熟練工配置比例不低于60%,管理、技術及安全人員配置能滿足安全運行要求,員工年流失率不超過30%。(提供業主出具的證明及承諾書)
3.10其他要求
1)投標人應仔細閱讀并遵守招標文件第四章中附件10、附件12、附件13、附件14發包人相關管理辦法;(提供承諾書)
2)近五年內無行賄、受賄、造假等不良行為記錄,未發生嚴重違法違規事件,未發生嚴重違約或者環境污染事件;(提供承諾書)
3)投標人近五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設備事故、工亡事故,未發生B類及以上質量事件,12個月以內未發生一般工亡事故;(提供承諾書)
4)投標人近五年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行賄等嚴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行為;(提供承諾書)
5)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時在本項目中投標。(提供本企業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的“營業執照信息及股東出資信息”截圖)
6)投標人須具備承接原施工單位人員、材料、設備、設施等相關資源的經濟實力。
7)投標人需提供擬投入本項目的全套采掘施工設備清單(含設備型號、數量、使用年限、設備狀態),所有設備需為投標人自有,且已完成檢修、須在中標后5日內全部進場,需提供設備購置發票、檢修證明及進場承諾書。
8)投標人需充分踏勘招標項目現場,了解剩余工程量、施工條件及礦山生產銜接要求,投標文件中需包含針對本項目的專項施工方案(含工期銜接、安全生產、高海拔防護措施),方案不合格者直接廢標。
9)中標人需承接原施工單位的現場安全管理、工程銜接等全部工作,無正當理由不得更換項目管理團隊及施工設備,否則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
3.11本次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若投標人提供的合同協議書或竣工驗收證明書中沒有載明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或載明的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與本項目擬任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不一致的,則須提供由該業績的業主方(甲方)出具書面證明材料,證明其實質以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身份參與該項目管理。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6年3月30日10:00(北京時間)起至2026年4月3日18:30(北京時間)止。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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