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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航重慶分公司行李箱包采購項目談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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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分公司行李箱包采購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 一、項目內容: | |||||||||||||||||||||
| (一)項目名稱:行李箱包采購項目 | |||||||||||||||||||||
| (二)項目編號:CGXM-CQB-E-202522155 | |||||||||||||||||||||
| (三)資金來源: | |||||||||||||||||||||
| (四)項目地點:重慶市 | |||||||||||||||||||||
| (五)項目需求: | |||||||||||||||||||||
為滿足旅客對于行李箱包的質量、尺寸等差異化賠付需求,供應商根據我方需求及時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箱包。
(一)需執行的標準規范: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服務管理體系文件《不正常行李處置操作規范》等我方流程標準以及QB/T 2155-2018《旅行箱包》等國家標準。
(二)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1.提供20寸、24寸、28寸三種尺寸箱包,箱包應為硬箱,箱包需為標準箱、非異形箱。
2.供應商在接到供應商下單通知(電話、微信、郵件等)后,應在5日內送達相應數量、規格的行李箱包至指定地點(供應商送至機場隔離區內時,我方可為供應商提供協助,如協助未果,供應商應送至我方指定的隔離區外地點)。
3.完成采購合同簽署后,供應商應嚴格按照合同中對應款式和型號配送,不能因貨源問題更換產品。
4.供應商實施箱包的包裝、運輸、交貨等事宜。
5.供應商負責所提供箱包的質量問題,如出現箱包質量或運輸損壞問題,供應商應無條件進行更換或維修。
6.供應商在交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安全問題由供應商自行負責。
7.春運、暑運期間供應商須提前在重慶市內備好各種型號貨源和人手,滿足春運、暑運期間正常運行。
8.運費、保險費及運輸途中的所有責任均由供應商承擔。
(三)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1.供應商提供的產品必須是制造商合法生產、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并完全符合制造商質量檢測標準和國家質量檢測標準。
2.產品及包裝干凈、完整,無破損、標識清晰。
(四)驗收標準:
1.供應商將產品運至指定的交貨地點后,我方到場清點交貨數量,并對外觀、包裝等進行驗收。
2.箱包交付時,若我方發現貨物品質與合同約定的標準要求不符,有權拒收,并保留索賠權利。
3.箱包交付后,若我方在使用時發現質量或運輸損壞問題,供應商應在下次交貨時進行無償更換或維修。
(五)其它
1.本項目擬簽訂兩年合約期,擬選擇2家供應商。
2.20寸與24寸箱包價格不高于220元,28寸箱包價格不高于260元,價格為含稅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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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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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報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 (二)采購公告發布時間為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12日23時59分59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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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接到文件發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國航官網(www.airchina.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布。 | |||||||||||||||||||||
| 九、聯系方式 | |||||||||||||||||||||
| 采購人:重慶分公司 | |||||||||||||||||||||
| 聯系人:黃滟婕 | |||||||||||||||||||||
| 聯系人電話:023-67838562 | |||||||||||||||||||||
| 聯系人電子郵箱:ca67824164@163.com | |||||||||||||||||||||
| 系統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一)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填寫并遞交報名材料,報名材料模板請見附件1。 (二)請投標人認真閱讀附件2《“不良行為供應商”的相關管理規定》,規范參與本項目的各項采購活動。 (三)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或利益相關者認為本項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質疑。質疑須實名制,并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聯系方式,詳見公告附件。 (四)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質疑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質疑人全稱、地址、郵政編碼等; 2.被質疑采購項目的名稱和編號; 3.被質疑人及與質疑事項有關的當事人全稱; 4.質疑的具體事項,包括請求及主張、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 5.有效、合法的證據材料及正當合法的來源渠道說明; 6.有效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手機、座機、傳真; 7.提出質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說明的內容。 |


